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

一起优秀网    来源: 一起学习吧高考网      2017-04-10       本文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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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为24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报到审核完成后,由我校盖章生效。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定6月11日-6月12日,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40分)择优提出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A类:学校考评分排名前40%(含)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20分(含)”,则择优录取,并可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至少须填写三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不能重复;考生填写少于三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责任自负);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含)”,则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六、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维度 分值 备注
高考成绩 480 高考成绩(含各项政策加分)不进行折算,直接计入综合评价分
学校考评分 440 学校考评分满分440分,其中初审分满分240分,面试分满分200分
选测科目 40 选测科目有一门“A+”等级加20分,“A”加15分,其余等级不加分
录取时按照入选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评价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学校转专业优惠政策,报名资格不受转专业基本条件限制。
七、监督机制
1. 我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5427248。
2. 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 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我校将考生的违规事实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5-85427320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网址:http://zsb.njfu.edu.cn
九、其他
1.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
2.本简章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独简章  http://www.17xuexiba.com/dz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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