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起优秀网    来源: 一起学习吧      2017-03-25       本文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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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培养优秀外语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泰语、葡萄牙语、希腊语、意大利语、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俄语、德语、德语(经济学)、法语、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日语专业限招相应语种和英语考生,其他外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卓越学院实验班:多语种高级翻译实验班、多语种国别区域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卓越学院实验班不限报考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需通过英语口语加试。多语种高级翻译实验班从录取在非英语类、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保送生中择优选拔,多语种国别区域实验班及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从录取在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保送生中择优选拔。
  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获得中学推荐的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缴付报名考试费117元/人(收费目录:沪财预[2016]44号,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根据网上缴费特点,收费工作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没来参加考试的,我校不予退费。
  3.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后打印报名表,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表(A4纸空表1页),由中学负责老师在推荐表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4.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的成长经历、学习能力、爱好特长、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5.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保送生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申请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核实盖章)的顺序装订成册,交所在中学统一邮寄(建议使用EMS)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综合考核:2017年1月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核科目:语文笔试、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需加考英语口试(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结合外语教学实际,分考试语种、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卓越学院录取原则:我校在相应专业已录取的保送生中,根据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择优录取(非英语语种考生需通过英语口语加试)。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调整保送生相关政策,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调整保送生相关政策,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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